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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1975-03-04 10:12:20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93号令)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令),根据省局2018年培训计划,省安监局定于7月下旬在武汉举办全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93令)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令);


(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和《烟花爆竹包装》(GB31368-2015);


(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一责双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应急处置卡);


(五)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事故案例分析、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人员和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1日(30日下午报到),时间2天; 


地点:联投新大地酒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30号,付家坡车站隔壁,酒店联系人:刘慧娟,15107107609)。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认真做好培训报名和组织协调工作,并指派一名同志负责本地区参训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报名回执表上注明)。


(二)请各市、州安监局于7月13日前将辖区内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3)电子版报到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三)本次培训班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具体承办,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安监局统一支付(非培训人员费用自理)。


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胡章地,027-67120957,15807196446,邮箱:412050245@qq.com。


省安监局安监三处联系人:潘恒,027-87368240,邮箱:1203626818@qq.com。


附件:附件.doc


1.培训内容安排


2.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3.会议代表报名回执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本文章摘自湖北省应急管理厅